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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得稅是什麼:香港企業最重要的稅種基礎概念 利得稅是什麼?在香港,利得稅是向在本地產生或得自本地的「應評稅利潤」徵收的直接稅,主要適用於公司、合夥業務、獨資經營以及某些專業人士。簡單來說,只要在香港經營業務並賺取利潤,就有機會被徵收利得稅。 香港採用「地域來源原則」課稅,這一點非常關鍵。並不是所有收入都要交利得稅,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需要納稅,而純粹源自香港以外的離岸利潤,理論上可以申索豁免。這與全球徵稅制度有明顯分別,亦是香港吸引企業設立據點的重要原因之一。 從定義上看,「應評稅利潤」並非等同會計帳上的純利。會計利潤是根據會計準則編製,而稅務利潤則須依照《稅務條例》作出一連串調整,例如:剔除不允許扣稅的開支(如罰款、某些捐款)、只容許按照稅務規定扣除折舊免稅額,而不是會計折舊等。因此,理解利得稅不應只看帳面盈利,而要理解稅務與會計之間的差異。 現時香港對公司(法人)採用兩級制利得稅稅率: 第一級:首 200 萬港元應評稅利潤,稅率為 8.25%(即標準稅率 16.5% 的一半)。 第二級:超過 200 萬港元的部分,稅率為 16.5%。…